在環(huán)保行業(yè)里,污泥處理處置仍是一塊相對落后的領域。也是我國亟需加速提升的一個領域。
伴隨城鎮(zhèn)污水處理規(guī)模的擴大,污泥作為污水處理副產物也大量產生。按照城市污水以干物質計平均0.02%的含固率估算,可產生干污泥3.14 萬噸/天。按照污泥脫水前80%的含水率計算,每天產生濕污泥15.7 萬噸。全年以360天計,2014年全國年產生濕污泥達5652 萬噸。
污泥成分復雜,含有病源微生物、寄生蟲卵、有毒有害的重金屬及大量的難降解物質,如處理不當,容易對環(huán)境造成二次污染。
但我國的污泥處置率卻很低下。2016年,全國污泥處理能力約為1300萬噸/日,全國污泥處理率僅達到33%,有67%左右的污泥沒有得到無害化處理處置,對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造成嚴重威脅。
1、污泥處理率極低
早期污水廠甚至忽略污泥處理單元,只進行污水處理,污泥卻被隨意傾倒在湖泊,溝壑、良田中。還有一些污水廠為節(jié)省費用,空置污泥處理設施,將污泥隨意排放。我國污水處理廠所產生的污泥有80%以上沒有得到妥善處理。
2、重水輕泥、污泥處理發(fā)展滯后
近幾年環(huán)保領域的水處理發(fā)展迅速,但是污泥處理卻比起十幾年前依舊沒有太大的進步。被無害化處理的污泥比例低,多數污泥排入環(huán)境還是有害的,甚至違法偷排事件屢見不鮮。這是由于“重水輕泥”的不成熟處理思路造成的。
3、技術路線生搬硬套
污泥處理技術主要有污泥濃縮脫水、好氧消化、厭氧消化、干化、堆肥和焚燒等。污泥處置技術主要有填埋(包括地面、地下和水中)和土地利用。
有些人錯誤地認為污泥干化焚燒是當前最先進的污泥處理技術,代表污泥處理技術的發(fā)展方向,因而不加分析地加以推廣。個別企業(yè)以盈利為目的,一味的夸大其先進性,對很多不了解的人造成了誤導。
4、監(jiān)管有難度
由于長期以來對污泥處理的忽視以及污泥排放的間歇性,導致政府有關部門對污泥的監(jiān)管困難。
5、付費機制不完善
在污水處理費用中征收污泥處理費用是大勢所趨,但從當前情況來看,處置費用的征需存在較大阻力。我國現行收取的污水處理費用較低,尚無法保證污水廠的正常運行,而推行在污水處理費中加入污泥處理、處置費,又將在一定程度上加重被征收者的經濟負擔。因此,在未來較長一段時間內,補貼將是污泥處理處置資金的主要來源。
目前國內已經有部分城市對污泥處理處置給予補貼,由于處理方案不同等因素造成標準不一,污泥處理產業(yè)很難自己盈利,運轉嚴重依靠政府補貼。同時,補貼覆蓋范圍明顯不足。
“水十條”或許會將為污泥處理處置補貼政策的明確帶來契機。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預計總投資可能超過2萬億。除了為水處理改造、運營帶來巨大市場以外,“水十條”或將在污泥處理處置方面給予更多的傾斜。技術層面上,極有可能改變過去以填埋為主的處置路線;經濟層面上,或將要求針對污泥處理處置的補貼在全國范圍推廣,同時明確補貼標準。
雖然有眾多條文規(guī)定污水處理費應包含污泥處理成本,但目前將污泥處理費納入污水費用的地方僅為北京市、江蘇省太湖地區(qū)、常州市、廣州市,且占比較低。
6、“資源化”不是最終目的,保護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才是最終目的
誤認為污泥就是資源, 強調污泥處理處置的資源化和經濟效益, 并以資源化為首要目的。個別企業(yè)利用這一誤區(qū)強調個別單元工藝可以實現能量回收和物質回用, 割裂其他處理處置過程需要投入的能量和費用, 誤導了技術的選取和對污泥資源化的認識。
污泥處理處置應該以“減量化、穩(wěn)定化、無害化”為目的, “資源化”并不是最終的目的,應盡可能利用污泥處理處置過程中的能量和物質,以實現經濟效益和節(jié)約能源的效果,實現其資源價值。